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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纸企业期待恢复国废退税政策

    更新时间:2014-09-15 点击次数:1729

    “除了前面提到的几项工作,我建议商会把呼吁恢复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也作为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近期召开的全国工商联纸业商会三届四次会长会上,商会副会长、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如此表示。

      此前的会议议程中,华泰集团董事长、商会会长李建华的发言中也反复提及这一内容。他表示,中国是造纸大国,山东省是造纸大省,但是省内基本没有林业资源,没有原材料来源,扩展到整个中国林业资源也比较匮乏。如果再不退税,鼓励企业利用二次纤维生产的包装用纸和文化用纸,企业生存就会非常的困难。

      而就在不久前的5月29日,山东省省长郭树清亲自参加、十几个厅局专门为造纸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召开的调研座谈会,李建华也再一次反应造纸企业对这一政策的渴求。

      长期以来,国家对于再生资源回收一直有着税收上的优惠,但是随着2010年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优惠政策到期,造纸行业回收利用废纸不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

      但是,近年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变化之下,行业产能过剩、利润下滑,造纸企业的生产经营日益艰难,意在鼓励造纸企业资源循环利用、调动企业回收利用国内废纸积极性的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变得重要。

      早在政策调整之初,、全国工商联纸业商会、甚至轻工业管理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不断地表达恢复造纸行业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的诉求,但是多重原因之下,政策恢复仍然没有看到实质性进展。

      这一背景下,张茵呼吁与会的各位行业人士团结协作,大家抱团反应行业诉求。“所有的事情就怕专心,专心去做总有一天会成功的。”她说。

      政策调整始末

      长期以来,国家对于再生资源回收一直有着税收上的优惠,但是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改革与细化,原有的一些税收优惠在改革中被取消。早在2001 年,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就开始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利用废旧物资作原料的生产企业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收购金额的10% 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变化发生在2008 年底,这一年的12 月9 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从2009 年1 月1 日起取消增值税免征政策,从事再生资源经营企业须按17% 全额缴纳增值税,只给予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两年的“先征后返”优惠政策,2009 年先征后返70%,2010 年先征后返50%。

      按照这一《通知》,2011年起退税政策全面取消,回收行业的税负率由2010年的8.863% 骤升为16.12%,大量回收公司面临停产或注销,直接影响了下游利废企业的生产成本。

      在取消再生资源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伊始,国税总局曾在相关的文件中做出解释。国税总局认为,2001年开始的回收企业免税政策和利废企业按10%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实际上是“上环节免税、下环节扣税”,违反了“征税抵扣、免税不抵扣”的增值税原理,在执行中因难以控制享受政策的回收企业范围,容易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特别是2002年国家取消了对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特种行业许可管理以后,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从2001年到2006年短短几年间,全国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回收企业,由原来的几千家猛增到六万多家。据估算,国家因实施该政策减少的税收收入,zui多的一年超过400亿元。国税总局指出,“单纯靠加强管理的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政策设计缺陷上的问题。”

      对于这样的解释,北京天龙天天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权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这种说法很不认同。“这根本没有道理啊。怎么能因为一些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就取消整个行业的优惠政策呢?这*就是因噎废食。”刘权表示。

      他告诉记者,承担废纸回收业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由于废品回收业务的特殊性,前端回收业务不可能产生增值税发票,企业缴纳17% 的增值税和1.7% 的城建和教育附加税,全部来自再生资源利用公司,企业所承担的税负达到18.7%,“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没有这么高的税负。”刘权表示。在他看来,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企业不仅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而且相比不少行业税负水平偏高,这种情况下不少企业生存困难。

      这一背景下运行的中国废纸回收利用产业链,回收企业只能把税负向上下游转移。刘权坦言,虽然理论上18.7% 的税是他交的,但是作为企业我肯定会尽可能地转移出去,实现企业盈利,zui起码维持运营,要么压低前端废纸回收价格,要么抬高下游造纸厂采购价格。

      这样一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废纸回收利用产业链就会产生问题:前端回收价格低廉,人们回收废纸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很多废纸被当成垃圾随意丢弃;下游造纸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利用国废的产品失去市场竞争力。

      于是,本来承担着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发展的废纸回收利用,在*没有政府扶持政策的环境下,产业链上企业生存变得非常艰难。

      行业深受影响

      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下游造纸企业的影响*。

      2011 年废纸作为再生资源利用的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取消之初,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就已经感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

      这年初,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东兴就致信纸业商会,阐述这一政策调整对企业的影响,并希望商会站在行业的角度,呼吁国家政策的支持。

      王东兴在信中反映,废纸收购企业收购的废纸相当大的一部分来自城乡个人、机关事业团体,对此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如果按 17%全额征缴增值税,又无法取得返税,无疑大幅增加了企业税负。这样废纸收购行业增值税税负水平将高于任何一个行业,将使企业在沉重的税收负担面前难以生存。

      以世纪阳光下属子公司昌东废纸收购有限公司为例,2010年收购废纸64万吨,其中国内废纸43万吨。实现销售收入7.2亿元,利润1500万元,退税收入3810万元。也就是说,该公司的全部利润来源于退税收入,退税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5.28%,而净利润为2.1%,取消退税政策后将亏损3.18%。

      因为从社会采购废纸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造纸企业利用国内废纸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返”优惠政策2010年底到期终止后,利废企业的税收负担将大大加重。

      仅以世纪阳光估算,在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的2011到2013年,利润比2010年税收返还50% 时减少企业利润1.77亿元,比2009年返还70%时减少企业利润2.48亿元。

      华泰集团长期负责国内废纸采购业务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仅以河北华泰为例,按照承担国废增值税一半税负计算,每年增加的税负就达到3000万以上。在国废税负成本较高的情况下,离港口较近的的华泰总部,则更多的采用美废。

      全国工商联纸业商会调研发现: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取消,对我国废纸回收体系建设、特别是对造纸企业生产经营及全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造成了致命性的打击,废纸回收企业面临着多重困难,仅以微利生存。

      政策取消后,国内废纸价格普遍上涨了200-300元/吨,基本与进口废纸价格持平,*失去了性价比优势。

      国内废纸价格上涨后,更多造纸企业转向购买进口废纸,使废纸原料对外依存度进一步加大。国内废纸竞争力降低,严重影响了废纸回收企业的积极性,不利于国内废纸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与国家加快节能减排工作和发展循环经济政策背道而驰。

      数据表明,过去10 年我国废纸浆生产,在所有纸浆生产中所占比重均超60%,并且由61.91% 提升至77.64%。废纸浆需求量剧增,但是国内废纸回收量及废纸质量却并不能满足废纸浆生产的需要,因此我国每年需要进口大量废纸。

      目前,我国废纸进口量占废纸贸易量的60% 以上,已成为zui大的废纸进口国。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我国的废纸回收率,增加国产废纸比重迫在眉睫。但是过去10年,我国废纸回收率虽有所提高,但至2013年只达46.01%,低于世界平均水平47.7%,更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我国废纸回收从2002 年的30.9% 提高到2011年的44.6%, 政策取消后,2012 年废纸利用率从前一年的71.2% 提高到73%,国废回收率却回落为 44.5%。

      纸业战略专家、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副主任郭永新表示,废纸资源增值税返还政策取消,使得国产废纸价格与进口废纸价格基本相同,甚至高于进口废纸价格,形成供应商特别是国外供应商的单边强势,对国产废纸的回收利用造成不利的影响。

      死磕政策支持

      宏观环境和行业形势迅速变化,处于内外市场双重挤压下的造纸行业人士自政策调整之初就不断努力,表达对恢复再生资源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期待。

      2011 年初,世纪阳光来信之后,纸业商会站在行业组织的角度,迅速开展政策调整对行业影响的专题调研,并把调研结果通过商会和全国工商联的渠道反映给发改委、商务部等相关部门。

      郭永新则告诉记者,多年以来他们不断地通过各种渠道向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甚至国务院办公厅和高层领导表达这种利益诉求。

      不仅如此,一些大型造纸企业还曾经邀请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领导深入企业和造纸业发达的日本参观考察,希望就此反应税收政策调整对企业带来的影响。

      2012 年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杨益民就曾到世纪阳光考察,公司则借机将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的建议反映给国税总局。

      世纪阳光建议,为发展循环经济、减少社会污染和资源、能源消耗,保护环境,继续对利用废纸造纸的企业及其下属废纸收购公司给予税收优惠,同时为避免流通环节开具增值税发票混乱情况,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行业内的和企业们则不仅通过行业商会和主管部门反映政策诉求,更是发挥自己的影响力,抓住一切机会,为恢复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呐喊呼吁。

      2014 年两会上,李建华再次提出“恢复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的相关议案。作为已连任四届的全国人大代表,政策调整以来每年两会他都会将恢复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作为资源的议案内容提交两会。

      李建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后,企业经营压力陡增,积极性和创新动力受到压制,废纸回收传统模式难以改变,回收分类标准难以执行,不利于进一步规范回收秩序,提升废纸回收率和质量,使正在进行的废纸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受到很大影响,有关部门应恢复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

      同样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张茵更是如此,坦言看到华泰建华老总也在呼吁,非常高兴,并呼吁行业内企业家抱团呼吁,“所有的事情就怕专心,专心去做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即便政策调整仍待时日,作为行业,张茵充分表达了自己的决心和信心。

      造纸行业人士长期努力之下,终于取得一定的成果,近期记者获悉,财税部门已经开始就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相关政策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可能采取的方式则是在利废环节进行补贴。

      目前我国造纸产品中三分之二以废纸为主要原料,其中有60% 来自于国内废纸回收利用,成为造纸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的重要内容,再生资源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调整,势必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容小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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